一、補助對象: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大專院校、民間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二、本要點補助項目分為「互助共好類」及「自主參與類」,其提案原則如下:
(一)互助共好類」:申請者應秉持互助共好、擴大引動及共同參與的精神,促使或協力過往社造資源挹注較少之鄉村或都會(含公寓大廈),推動社造及村落文化工作。
(二)「自主參與類」:申請者應本於自主參與及深耕在地之精神,帶領在地居民參與,並累積社區的基礎能量;另為帶動都會退休人力投入公共事務,申請本類計畫,除基本培力課程外,亦應包含對於都會社造及周邊公共議題之關注與行動。
三、收件時間:
(一)互助共好類:每年受理一次。
收件時間:105年2月22日(星期一)至3月22日(星期二)(郵戳為憑,受理起迄日期如遇國定假日,順延一日)。
(二)自主參與類:每年受理兩次。
1、第1次收件時間:105年2月22日(星期一)至3月22日(星期二)(郵戳為憑,受理起迄日期如遇國定假日,順延一日)。
2、第2次收件時間:105年6月1日至6月30日(郵戳為憑,受理起迄日期如遇國定假日,順延一日)。
四、本市受理申請窗口: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電話:06-2984990,地址:70062 臺南市中西區中華西路二段3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