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設區自造「社區產業跨域升級計畫」徵選簡章
壹、緣起
「設區自造」是一個整合在地素材、傳統工藝、居民參與,以社區產業及文化發展為目標的行動計畫,透過設計團隊、大專院校專業系所等的跨域合作,提升多元社群的參與動能,自103年至今已媒合17個型態各異的創意方案與社區。
透過「設區自造」媒合設計師群進駐社區並扮演引導的角色,實踐社區營造精神,重新檢視社區文化、地景地產、工藝技術等。設計師引入創意手法啟動社區內部的設計思考能力,進而透過設計轉譯,以藝術或創意的形式呈現,落實於產品或服務流程並規劃適切的行銷策略,讓這份新的美學基因留駐現地,增進在地的服務或產業創意加值。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
辦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
辦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
參、計畫說明
一、本計畫公開徵選設計團隊,與社區合作進行社區產業產品研發設計、服務設計、製作生產及展示推廣等社區產業發展工作。
二、提案研發之產品或服務須為運用在地生態、素材、物產,以傳統工藝、產業技術製作,或通用設計服務進行,並透過在地文化元素、故事進行形象識別、包裝設計,能夠呈現在地文化內涵及特色之生活用品、家居用品、文具禮品、飾品、食用品、小旅行或服務等其他產品。
三、為提升社區營造精神,提案內容須包含居民參與規劃,如工作會議、創意工作坊,以及相關培力課程與研習等,並積極從事社區產業種籽人才培育、社區產業或服務技藝傳承及技術輔導、社區產業或服務資源整合、組織創新、社區展示或服務空間規劃設計、影像記錄、動態導覽、行銷規劃,及社區產業回饋機制建構等工作。
四、設計團隊須與社區合作完成至少2項產品或服務之研發設計、製作及包裝,協助社區生產場所或服務之空間與動線規劃,並將材料、製作工序、包裝、行銷等技術完整轉移給社區團隊,方可辦理結案。
五、本局將視情形辦理說明會、分享會等,並不定期透過訪視、會議、專案報告等了解執行進度及狀況,請執行單位配合。
六、提案單位得自尋臺南市合適之合作社區。
肆、申請資格及方式
符合申請資格之單位於106年2月28日前備妥下列申請文件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件方式送至臺南市政府文化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3樓)文化資源科,信封請註明「申請社區產業跨域升級計畫」,以郵戳或送達時間為準,逾期不受理。
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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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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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公司、工廠或商業登記證明之公司、工廠、獨資事業或合夥事業;並具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營業稅或本年度所得稅納稅證明。
2.全國大專院校設計、創作、社區營造等相關系所在學學生至少3名與指導老師組成之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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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表一式3份,並附上電子檔光碟1份。
2.公司、工廠或商業登記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以及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營業稅或本年度所得稅納稅證明)。
3.大專院校團隊須以該校名義函送公文申請(受文者: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並檢附指導老師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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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計畫期程
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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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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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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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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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月2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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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團隊繳交申請表、資格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資料。(參閱肆、申請資格及方式、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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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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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3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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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依設計團隊繳交之申請文件進行資格審查,並逕媒合合適者與社區,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單位。本局得於媒合階段視需要召開評審會議。(參閱陸、評審方式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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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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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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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團隊須於媒合結果公告後三週內至社區現勘,與居民討論後進行提案,並函送提案計畫書ㄧ式5份(含電子檔1份)。本局得於現勘時隨同前往社區。(參閱參、計畫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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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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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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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依設計團隊繳交之提案計畫書進行評審,核定計畫及經費,並以書面通知設計團隊結果。設計團隊於核定日起15日內,函送修正計畫書一式3份(含電子檔1份)及第1期款收據,經本局審核通過、無待解決事項後,依政府採購法作業及辦理第1期款撥付事宜。(參閱陸、評審方式及標準、柒、撥款方式及專案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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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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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4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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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團隊依核定修正計畫執行專案,並應於106年7月15日前函交期中報告書、106年10月31日前全案執行完畢。本局將不定期透過訪視、會議、專案報告等了解執行進度及狀況。(參閱柒、撥款方式及專案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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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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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11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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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團隊函交成果報告書一式3份(含紙本2份、電子檔1份)及相關附件(服務設計得視情況以紙本辦理)、產品展售說明表、社區產品生產技術轉移切結證明書、全案經費執行明細表及第2期款收據,經本局審核驗收合格、無待解決事項後,辦理第2期款撥付事宜。(參閱柒、撥款方式及專案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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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評審方式及標準
一、本計畫預計徵選5案,核定名額得視實際情形酌予增減或從缺。
二、每案之核定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萬元整,由評審委員會依據各提案計畫核定金額。
三、設計團隊繳交申請資料後,始得進入審查作業程序。審查共分為二階段:
(一)資格審查:由本局依設計團隊所繳交之申請資料進行資格審查。文件未備齊得補正者,本局得請設計團隊限期補正;未於期限內補正者不受理。資格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單位。
(二)評審會議:由本局邀集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若干人組成評審委員會並召開會議,核定計畫及經費。會議於設計團隊繳交提案計畫書後召開,必要時得邀請設計團隊進行簡報或列席說明。
三、本局得邀集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若干人組成評審委員會並召開會議,核定計畫及經費。評審項目及比重如下:
評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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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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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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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及文化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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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明確性及創意
生活文化內涵及在地特色呈現 服務、技藝、技術、材質或精神活用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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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及共識凝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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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對社區產業或服務之認識及動能提升程度
社區組織合作及創新模式 青年及黃金人口或其他社群參與狀況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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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整合及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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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經歷、品質及未來發展性
跨域、跨業資源導入及結盟程度 市場性、通路及行銷方案之可行性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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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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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配置之合理性
經費運用之有效性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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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撥款方式及專案輔導
一、本計畫由設計團隊擔任提案及執行單位、主要聯繫窗口及計畫款項收受者。社區組織則為合作單位。
二、經評審會議獲核定之提案計畫,分2期撥款,說明如下:
(一)第1期款(計畫總經費之50%):於核定日起15日內,函送修正計畫書一式3份(含紙本2份、電子檔1份,內容需包含社區現勘及會議紀錄、簽到表、產業或服務設計問題與需求分析、產業或服務設計執行策略及方法等)及第1期款收據,經本局確認無誤、無待解決事項後,續辦簽約及第1期款撥付事宜。
(二)第2期款(計畫總經費之50%):於106年11月15日前函交全案執行成果報告書一式3份(含紙本2份、電子檔1份)及相關附件(產品實體樣本1份[服務設計得視情況以紙本辦理]、相關文宣、標誌、圖形、包裝設計等之原始檔案、活動或設計方案之圖說、模型等,涉及相關權利事宜者須另繳交授權書)、產品或服務展售說明表、社區產品生產技術或服務設計轉移切結證明書、全案經費執行明細表及第2期款收據,經本局審核驗收合格、無待解決事項後,辦理第2期款撥付事宜。
三、計畫期間,本局將視情形辦理說明會、分享會等,並不定期透過訪視、會議、
專案報告等了解執行進度及狀況,請提案單位及合作單位配合。
專案報告等了解執行進度及狀況,請提案單位及合作單位配合。
捌、注意事項
一、參與本計畫所繳交之文件均不予歸還,請自留備份。
二、提案單位所提計畫應自行設計與企劃,且未在相關競賽、獎補助或委託辦理計畫中獲獎或執行。提案單位並不得直接使用已上市販售之產品做為研發成果,且須自行確認產品未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狀況。
三、獲選單位(含提案單位與合作單位)於計畫執行期間須配合本局提供與計畫執行相關之資料。
四、本計畫有不足者,悉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補充之。本計畫自公告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
玖、社區產品試作
一、針對2017設區自造「社區產業跨域升級計畫」進行試作與推廣宣傳,本案於106年度所媒合之社區單位,得於106年9月30日前函送社區產品或服務試作計畫書申請產品試作,每案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萬元整。
二、款項撥付:社區單位於106年11月30日前函交社區產品或服務試作成果報告書一式3份(含紙本2份、電子檔1份)、實體樣本1份(服務設計得視情況以紙本辦理)、實際生產商品照、及社區領據,經本局確認無誤、無待解決事項後,辦理款項撥付事宜。
三、社區產品或服務試做辦理期程
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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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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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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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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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月9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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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團隊應於106年9月30日前函交社區產品或服務試作計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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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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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4月至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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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團隊依核定社區產品或服務試作計畫書執行專案,本局將不定期透過訪視、會議、專案報告等了解執行進度及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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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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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11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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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團隊函交成果報告書一式3份(含紙本2份、電子檔1份)、樣品一份(服務設計得視情況以紙本辦理)、全案經費執行明細表、原始憑證及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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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各階段須繳交之書面文件如下,本局提供有●標記之格式,請自行下載使用。
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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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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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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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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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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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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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附件1)
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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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表(附件1)
●指導老師同意書(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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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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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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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計畫書(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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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計畫書(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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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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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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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計畫書
依政府採購法作業辦理
第1期款發票或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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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計畫書
依政府採購法作業辦理
第1期款發票或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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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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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報告書(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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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報告書(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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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產品或服務試作計劃書(附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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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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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報告書(附件9)及附件
●全案經費執行明細表(附件8)
●產品或服務展售說明表(附件6)
●社區產品生產技術或服務設計轉移切結證明書(附件7) 第2期款發票或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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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報告書(附件9)及附件
●全案經費執行明細表(附件8)
●產品或服務展售說明表(附件6)
●社區產品生產技術或服務設計轉移切結證明書(附件7) 第2期款發票或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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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產品或服務試作成果報告書(附件11)
●全案經費執行明細表(附件8)
原始憑證
發票或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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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附件
一、申請表
二、指導老師同意書
三、提案計畫書格式
四、經費編列原則
五、期中報告書格式
六、產品或服務展售說明表
七、社區產品生產技術或服務設計轉移切結證明書
八、全案經費執行明細表
九、成果報告書格式
十、社區產品或服務試作計畫書
十一、社區產品或服務試作成果報告書
二、指導老師同意書
三、提案計畫書格式
四、經費編列原則
五、期中報告書格式
六、產品或服務展售說明表
七、社區產品生產技術或服務設計轉移切結證明書
八、全案經費執行明細表
九、成果報告書格式
十、社區產品或服務試作計畫書
十一、社區產品或服務試作成果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