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為鼓勵本市各區公所、社區組織、學校、團體等積極推動社區營造工作,以激發公民情感認同,深化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營造在地行動、進而建構在地知識深耕社區文化內涵,厚植多元文化價值,促進城鄉互助,強化行政整合協力機制,拓展社區創新能量,培養文化公民意識,提升生活美學,共同建構本市社造永續經營基礎。
類型:本須知包含下列四項補助類型,申請單位限擇一類型提案,詳見附件:
(一)基本型社區營造點:補助額度4-12萬元。
(二)進階型社區營造點:補助額度8-25萬元。
(三)跨域型社造計畫:補助額度15-40萬元。
(四)區公所層級社造計畫:
1.一般社造公所:補助額度12-30萬元。
2.進階社造公所:補助額度30-100萬元。
年度特色重點:循環經濟、公民審議、青銀共創、聯合跨域(例如:引進第二部門、大專院校社會責任實踐(USR)計畫等)、社區文化資產守護。
提案方式:請於107年1月10日前函送計畫書(內含居民討論會議紀錄等必備文件)1式10份、電子檔光碟一份至主要執行區域之區公所,由區公所彙整或召開會議討論後,於1月20日前函送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審查。洽詢電話:06-2959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