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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新市區公所

新市區  |  公所
1945年,國民政府將州改成縣,郡改稱區,庄改名鄉,「新市鄉」正式出現,當時的行政層級定為台南縣新化區新市鄉。民國1946年1月 20日成立新市鄉公所,同年7月劃入原屬山上庄的潭頂、大社二大字,並直屬台南縣政府管轄。 本所辦公廳舍原址設於新市村中興街3號(現為本區戶政事務所位置),民國72年辦公廳拆除重建,搬遷至新市國小活動中心借用辦公。1984年3月新市鄉公所新辦公大樓(中興街12號)落成。民國 2010年12月25日起臺北縣、臺中縣(市)、臺南縣(市)及高雄縣(市)等改制為直轄市,「鄉鎮市」改為「區」、「村」改為「里」,今稱新市區。

Info臺南市新市區公所

地址: 台南市新市區中興街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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