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社區營造計畫徵選須知」(本局114年2月10日以南市文源字第1140190630號函)辦理。
二、本簡章獎勵對象為本(114)年度臺南市社區營造計畫執行單位。
三、獎勵原則
(一)本計畫採競爭型獎金制度,經評審通過獎勵者,每案最高可獲得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額度獎勵金,核定金額及案數依實際評審情形調整。經競賽評比今年期中績效、社造沙盒實驗創意構想比賽審查後,核定競賽獎金。本案鼓勵以召開記者會、各式網頁媒體露出等方式發布創意成效。
(二)徵選類別、名額:實際獲獎數、獎勵金得視實際報名與送件數及評審結果調整或從缺,另下列獎項間之名額及獎勵金得相互流用:
- 在地深耕型執行成效優良單位1名。
- 協力共創型執行成效優良單位1名。
- 區公所層級社造計畫(一般社造)執行成效優良單位1名。
- 區公所層級社造計畫(進階社造)執行成效優良單位1名。
四、申請文件及執行期程
(一)申請計畫執行期程自核備日起至115年5月17日止。
(二)申請文件如逾期送達恕不予受理;所送申請資料應完備,經通知補件作業應於3日內完成,違者視同放棄申請資格,不得異議;所送申請文件概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
五、提案方式:請於114年9月3日(三)前函送申請計畫書(含合作同意書、共識討論紀錄及簽到表)一式8份、電子檔光碟1式至本局辦理初審、複審作業,預計於10-12月公布獎勵名單。
六、為響應環保節約資源,本案計畫書格式等附件請逕至臺南市社區總體營造資訊/計畫申請/獎補助作業要點/04.社造沙盒實驗計畫(https://community-culture.tainan.gov.tw/index.php)查詢下載電子檔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