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更多團體組織、學校、個人、青年及各區公所參與,並提供充裕時間準備提案計畫,本局調整「116年度臺南市社區營造計畫」、「116年度臺南青年文化行動獎勵計畫」及「116年度臺南市區公所社造中心暨地方文化推動計畫」徵選期程,延長提案收件期限。
各計畫調整後之提案截止日期如下:
- 一、116年度臺南市區公所社造中心暨地方文化推動計畫
原訂115年9月22日(二)截止,延長至116年1月22日(五)。
- 二、116年度臺南市社區營造計畫
原訂115年9月15日(二)截止,延長至116年1月15日(五);另社造點(含學校、個人等)相關提案文件應送至主要執行區域之區公所,由區公所彙整後於116年1月22日(五)前函送本局。
- 三、116年度臺南青年文化行動獎勵計畫
原訂115年9月15日(二)截止,延長至116年1月15日(五)。
各計畫徵選規定、申請資格、提案方式及相關表件,請至「臺南市社區總體營造資訊網」各計畫申請/獎補助作業專區查詢及下載。
請有意提案之單位及夥伴把握延長期間準備計畫,踴躍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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